3月起,都有哪些外贸相关新政策、新规定开始实施?快来了解一下吧!
1、RCEP正式对马来西亚生效
2022年1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13号公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将于2022年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实施。《协定》项下输韩国、马来西亚的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自《协定》对该成员方生效之日起实施,相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7号执行。
协定税率查询请见这里:http://fta.mofcom.gov.cn/rcep/rcep_new.shtml
2、3月1日起,苏伊士运河增收通行费
苏伊士运河管理局于2月27日宣布,将对满载船和压载船增收5%-10%的运河通行费,从3月1日起生效。
其中,散货船、原油运输船和成品油运输船的运河通行费将增加5%;液化天然气运输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重型起重船、滚装船、车辆运输船、特殊浮式装置和其他船舶的通行费将增加7%;化学品运输船、其他散装液货船和液化石油气船的通行费将增加10%。
但对于集装箱船来说,新的收费调整取决于船上集装箱的数量。如果一艘船上有一层集装箱,则增收7%;如果是六层集装箱,则增收37%;对于装有11层箱子的船舶,则增收47%。任何11层以上的层级都将额外增收2%。
3、3月1日起 废钢铁退税30%进一步规范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以下简称第40号公告),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废钢铁可按30%退税。
4、新增中山市中山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
近日,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关于增设中山市中山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国家药监局联合公告2021年第154号),增设中山市中山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除《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外,其他进口中药(含中药材)、化学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可经由中山市中山港口岸进口。
5、达飞宣布华南出口滞箱费计算方式更新
据悉,达飞日前发布客户通知,告知客户华南出口货物滞箱费的最新计算方式。达飞最新华南出口货物滞箱费计费日期为从空箱提柜日(包含)到船舶预计开船日(包含),适用于华南出口(起运港)的货物,3月15日(预计开船日)起生效。
达飞表示,我司致力于持续地为客户提供统一且标准的服务。在此告知您华南出口货物滞箱费的最新计算方式,如下:
• 计费日期:从空箱提柜日(包含)到船舶预计开船日(包含);
• 适用条件:华南出口(起运港)的货物;
• 生效日期:2022 年 3 月 15 日(预计开船日)。
通知见此:http://www.cma-cgm.com/local/china-agencies/news/70/%E5%AE%A2%E6%88%B7%E9%80%9A%E7%9F%A5-%E5%8D%8E%E5%8D%97%E5%87%BA%E5%8F%A3%E6%BB%9E%E7%AE%B1%E8%B4%B9%E8%AE%A1%E7%AE%97%E6%96%B9%E5%BC%8F%E6%9B%B4%E6%96%B0
6、最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公布
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此次调整,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基础上,增加了滑雪用具、家用洗碟机、番茄汁等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同时,根据近年我国税则税目变化情况调整了部分商品的税则号列,根据监管要求调整优化了部分清单商品备注。
具体调整事项请见这里: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202/t20220221_3788662.htm
7、上海港-中国首个LNG加注能力的港口
上海港将成为中国首个拥有LNG加注能力的港口,预计3月中旬将有首个新型燃料加注业务落地。作为临港新片区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七条提出,“临港新片区内企业经批准,可以试点开展国际航行船舶液化天然气等新型燃料加注业务。”
8、粤港跨境货车司机防控调整
为做好粤港跨境货车司机的健康管理工作,保障供港生活物资供应稳定,自2022年3月1日零时起,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并于每日首次入境时采用快检(抗原或核酸)和常规核酸双检测。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在指定住宿点住宿期间核酸检测每天1检。同时,在入境口岸核酸检测为阳性的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包括被内地卫健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自确定之日起21天内不得入境。此外,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经批准纳入入境豁免人员名单的粤港跨境货车司机,赋予“粤康码”黄码,司机入境后须严格按照申报轨迹闭环管理,禁止进入内地社区及公共场所。
9、中国、阿联酋实施AEO制度互认
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月14日起,中国、阿联酋双方相互认可对方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正式实施,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通关便利。中国AEO企业向阿联酋出口货物时,需要将AEO编码(AEOCN+在中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的10位企业编码,例如AEOCN1234567890)告知阿联酋进口商,由其按照阿联酋海关规定申报,阿联酋海关确认中国海关AEO企业身份并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10、中国-俄罗斯签署AEO互认安排
近日,中国与俄罗斯双方海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的安排》。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可享受当地海关实施的通关便利措施。
11、俄罗斯SWIFT被切断
北京时间2月27日清晨,美国与欧盟委员会、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发布联合声明,决定将部分俄罗斯银行排除在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支付系统之外,并对俄罗斯央行实施限制措施,以防其部署国际储备削弱制裁措施造成的影响。
根据几国共同发表的联合声明,最新的制裁手段将确保切断俄罗斯银行与国际金融体系的联系,“损害它们在全球经营的能力”。这意味着俄罗斯银行将无法与境外银行进行安全有效的沟通。
12、孟加拉国信用证进口政策调整
2月8日最新消息,孟国会会议原则上批准了新的《进口政策条例(2021-24)》。该条例规定,孟零售商人进口不超过50万美元的商品,将可以免予开具信用证,按照合同和电汇汇款方式结算。
新规定较过去上限一口气提高了30万美元。国会秘书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实施新政策后,孟进口贸易的发展将更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且更具竞争力。
新政策规定,出口产品或进口机械应在合约签订日起24个月内完成,取代原来的17个月。根据新政策,没有进口登记的个人,可以进口1万美元的产品,如果货物价值超过1万美元,则需先取得许可。
此外,在新政策的保税仓制度部分,孟加拉国100%出口导向企业进口六个月所需的原材料和货物,无需任何背靠背的信用证,原有进口额度为四个月库存备料。
13、越南暂停暂时进口再出口医疗口罩、医疗手套及防疫服装
1月28日,越南工商部颁布第03/2022/TT-BCT号公告有关暂停暂时进口再出口医疗口罩、医疗手套及防疫服装的经营模式。关于已在1月1日至3月15日前办理海关手续的货批仍可依照第69/2018/ND-CP号议定之规定再出口。公告有效期为3月15至12月31日。
14、埃及进口全面要求信用证付款
据中国驻埃及使馆经商处,埃及中央银行(CBE)决定,从3月份起,埃及进口商仅可使用信用证进口商品,并指示银行停止处理出口商托收单据。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及其子公司不受新规影响,此外,银行可接受在决定发布之前已发货的货物发票。
2月17日,埃及央行又放宽了部分限制,将小麦、玉米、豆类、家禽、奶粉、化学品和药品等必需品排除在新支付规则适用的进口商品清单之外。
15、3月1日起,澳大利亚对输澳水果包装实行新要求
据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澳大利亚对我国输澳鲜食葡萄和核果类水果的包装防虫网孔径要求进行了修改。将原规定“通气孔的纸箱(包装)必须用孔径不超过1.6毫米的纱网/丝网覆盖/密封”,修改为“通气孔的纸箱(包装)必须用孔径不超过0.98毫米的纱网/丝网覆盖/密封”,其他包装要求不变。该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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